关于印发昆山市卫生计生系统2015年度 党风廉政和反腐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5-06-15 11:37 作者: 阅读量:

昆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昆卫党〔2015〕7号

关于印发昆山市卫生计生系统2015年度

党风廉政和反腐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委机关各科室、各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昆山市卫生计生系统2015年度党风廉政和反腐纠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营造党风正、政风清、医风新的卫生计生新风貌。

2015年4月10日

昆山市卫生计生系统2015年度党风廉政

和反腐纠风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引,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不移严明纪律,坚定不移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切实加强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促使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着力解决卫生计生系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打造党风正、政风清、医风新的卫生计生新风貌,为实现“病有良医”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一、严明职责要求,形成落实工作强大合力

1.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实施意见,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一步完善责任分解、检查监督、述责述廉等工作机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和责任书,细化实化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内容。各单位党组织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要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的部署要求,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要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委党委和委纪委书面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组织人事科、监察审计室牵头,办公室等职能科室,各卫生计生单位配合。

2.强化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委负监督责任。系统内各级纪检部门要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职能,积极协助同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加强对同级党组织特别是班子成员的监督。要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进一步转变职能、明确职责定位、强化执纪监督,切实履行好正风肃纪、监督问责、执纪办案各项职责。

监察审计室牵头,各职能科室和各卫生计生单位配合。

3.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问责。严格落实《中共苏州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制定全市卫生计生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办法,对系统内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建立和完善检查考核结果运用制度,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党组织工作目标管理的重要依据,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制度,加大问责力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组织人事科、监察审计室牵头,各卫生计生单位配合。

二、规范权力运行,健全源头治理长效机制

4.加强制度建设。对照建立惩防体系基本框架五大机制的要求,结合权力运行风险排查工作的深入推进,针对排查的突出风险,以及岗位职权行使程序、监督渠道缺失或不健全的项目,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制度措施。牢牢抓住药品、医用耗材、物资采购使用和行政执法审批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相关工作程序与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堵塞环节漏洞。对人事任免、资金安排、项目管理等重大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落实三重一大议事程序审核备案制,努力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形成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全面深化的权力运行风险防控体系。

监察审计室牵头,办公室、医政科教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监疾控科等职能科室,各卫生计生单位配合。

5.加强科技防控。结合“智慧卫生建设”,大力推进廉政风险的信息化监控,探索建立权力运行风险信息防控系统,通过信息程序实现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公开化、刚性化和可控化。有效运用药品采购使用信息监管平台和“防统方”监管平台对药品使用排名前十位、大处方、药占比、各类统方行为等情况进行监控,及时对平台预警问题进行核实处置,实现对全市药品采购使用情况的全面、实时监管,杜绝违规统方行为。

监察审计室牵头,办公室(信息中心)、医政科等职能科室,各卫生计生单位配合。

6.加强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监督制度;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切实加大对主要领导干部的任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加大对审计结果的运用力度。进一步深化党务、政务、院务、医务公开工作;大力推进卫生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拓展行政权力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强化内部督促检查机制,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把督促检查贯穿于决策、部署、实施全过程,同时要充分运用近年来作风效能建设成果,突出问效、问责,建立健全严格抓落实、增强执行力的制度建设和机制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组织人事科、监察审计室牵头,办公室(法制与行政服务科、重点办)等职能科室,各卫生计生单位配合。

三、突出为民务实,提升作风行风建设水平

7.抓好整风肃纪,严明党的纪律。各级党组织要强化政治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保证政令畅通,确保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和市卫计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意识,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级纪检部门要发挥党内专门监督机关职能,加强对党的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坚决严肃查处。

组织人事科、监察审计室牵头,各卫生计生单位配合。

8.抓好整改落实,扫除“四风”顽疾。认真组织开展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整改落实工作,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切实防止反弹回潮、虎头蛇尾。严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确保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办公用房等制度,以及精简文件简报和会议活动、三公经费管理公开等要求落到实处,继续巩固作风建设的成果。抓住中秋、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深化预警提醒和专项检查,坚决制止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赠送节礼、违规消费等不正之风。强化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督查,深入开展机关文明服务、作风效能建设督查考核,确保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等工作制度落到实处,促进机关干部作风效能转变。

组织人事科、监察审计室牵头,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等职能科室,各卫生计生单位配合。

9.抓好行风查纠,提升群众满意度。把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加强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九不准”》的要求作为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开单提成、违规收费、违规统方、违规采购以及收受回扣、“红包”等违反“九不准”规定的行为的监督检查,通过明察暗访、定期督促检查等形式,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查处并通报违规问题,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有效治理卫生计生系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九不准”要求为主线,持续深入推进第三方满意度测评工作,建立客观公正的卫生行风社会评价体系,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提升群众满意度。

医政科教科、监察审计室牵头,各职能科室,各卫生计生单位配合。

四、从严执纪办案,保持依法惩处高压态势

10.加大信访举报核查力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拓宽案件线索来源,严格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局班子成员接访制度,加强信访举报受理工作,规范信访案件查办和处理。切实加强与公安、检察和上级纪检部门等执纪执法机关以及信访、“寒山闻钟”、民声110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配合,加大信访举报核查力度。同时,主动出击,依托行风暗访、效能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载体,拓宽案件线索收集渠道,规范管理和处置案件线索。

监察审计室牵头,办公室(信访办)等职能科室,各卫生计生单位配合。

11.加强案件依法查办工作。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紧紧围绕“九不准”有关规定,严肃查办医药购销、医疗计生服务中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各类审批、检查评审、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工作中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各类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对发生重大行风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各单位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教育、早发现、早查处,相关案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注重进一步放大办案成果,坚持查教结合,及时通报有关案件,实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坚持查改结合,重视和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对案件的深刻剖析,查漏补缺,不断健全卫生惩防体系建设。

监察审计室牵头,各职能科室及各卫生计生单位配合。

12.健全执纪办案工作机制。进一步整合办案资源,根据国家卫计委有关要求,探索建立查办行风案件内部分工协调机制,明确纪检监察机构与医政、卫监疾控、人事、财务等职能部门在查办行风案件中的分工和职责,明确各种类型案件的牵头部门和协作部门,建立既分工负责、又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同时要加强系统内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办案执纪相关流程制度和纪律规定的业务学习,不断提升工作能力。

监察审计室牵头,各职能科室及各卫生计生单位配合。

五、坚持教育引领,营造为民务实清廉氛围

13.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围绕理想信念、形势任务、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纪政纪法纪等主题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要组织集中培训,深化专题学廉,系统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要强化警示教育,深化以案诫廉,组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印发典型案例汇编加强廉政警示教育。要抓住重点时段,深化预警促廉,围绕传统节假日等廉政风险较高的时间段,通过文件要求、短信提醒、公开信等形式进行提醒预防教育。在教育过程中要坚持教育常态化,通过经常提、反复讲,让八项规定、廉政准则深入人心;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龙头,突出采购、基建、执法等重点岗位,强化廉政教育。

监察审计室牵头,组织人事科、办公室等职能科室,各卫生计生单位配合。

14.加强依法从政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思想理念,在系统上下树立依法治卫的理念。制定出台年度法律法规培训计划,以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为重点,有序推进实施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等,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定期开展执法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轮训,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加强对专业医疗技术人员的法制教育,强化诊疗规范培训,切实做到依法执业、廉洁行医、规范医药服务行为。

办公室(法制与行政服务科)牵头,医政科教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监疾控科等职能科室,各卫生计生单位配合。

15.开展医德医风教育。严格贯彻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制度规定,有效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注重典型引路,开展医德标兵,文明示范科室和医德医风先进集体的评比活动,通过“道德讲堂”,微电影展映等活动大力宣传医风勤廉、医德高尚的先进事迹,营造“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廉洁行医”的良好氛围。充分运用好医德医风电子考核平台,认真落实一年两次的医德考评制度,注重考评结果的有效运用,建立医德医风考核激励奖惩机制,切实深化医德医风建设。

监察审计室、办公室牵头,各卫生计生单位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