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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完成第五例人体器官捐献

更新时间:2016-05-10 08:18:00点击次数:6018次字号:||
      2016年5月10日凌晨2时许,我院顺利完成第五例器官捐献。

      患者袁某,男,45岁,安徽滁州人。5月6日23时因"被发现晕倒路边3小时余"入院,入院诊断:脑干出血,高血压病。经积极治疗数日,患者仍持续深昏迷,依靠呼吸机维持。医院多次和患者家属沟通病情,告知患者预后差,随时有死亡危险。5月9日家属提出器官捐献,请求医院提供帮助。重症医学科向家属宣传人体器官捐献的意义,介绍相关规定和流程。医务科积极与昆山市红十字会、苏州市红十字会相关部门联系。

      5月9日,苏州市红十字会专家对患者行脑死亡鉴定,行脑电图检查提示脑电一直线,结合TCD检查结果及各项试验和查体,一致判断符合中国器官捐献标准(DCD)。随后在昆山红十字会的陪同下,苏州红十字会与患者家属完成器官捐献相关手续。在捐献仪式上,患者家属表示,希望将患者有用的器官捐献给需要帮助的人。5月10日00:30在医院手术室患者心跳呼吸停止。专家组即刻完成器官摘取手术,此次共捐献肾脏2个、肝脏1个,角膜2个,尸体按照规定处理后送至殡仪馆。医务科在整个捐献过程中,积极协助苏州市红十字会以及上级医院专家工作,保障了此次人体器官捐献的顺利进行。

      此次器官捐献得到了市卫生局领导的高度重视。院部领导指示,相关部门和科室务必严格按照器官捐献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充分与患者家属沟通,积极协助红十字会和上级医院专家细致做好器官捐献相关工作。目前我院共完成五例人体器官捐献手术,包括4个肝脏、10个肾脏和10个眼角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