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讯——关于我院停止门诊输液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04-08 10:38:33点击次数:10184次字号:小|中|大
2015年11月2日,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了(苏卫医政(2015 23号)文件),文件要求:“加大门诊、急诊抗菌药物静脉使用管理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使用比例和使用量,逐步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全省二级以上医院(除儿童医院)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到2016年底前,全省二级以上医院(除儿童医院)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液”
我院积极执行上级管理部门的管控要求,从2016年4月25日起停止门诊输注抗菌药物,2016年7月1日起全面停止门诊静脉输液,儿童输液除外,特此通知。